一、伊春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初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
第四十七条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公安部、外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3日国务院批准,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令第74号发布)
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二、伊春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初审的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3、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通过初审,上报公安部
三、伊春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初审办理的材料
1、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其他有关材料
4、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5、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6、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任职人员)
7、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亲属投靠人员)
8、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投资人员)
9、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亲子团聚人员)
10、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夫妻团聚人员)
11、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特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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