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雄安新区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初审的流程怎么走
1、申请受理。录入系统并缴费。
2、审查与决定。报审核机关,符合条件报公安部审批;不符合条件代公安部做出不批准决定
3、颁证与送达。市级审核通过后上报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审批制证后,由总队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发证流程非初审环节。
二、雄安新区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的办理材料
1、个人完税证明复印件(任职人员)
2、任职证明复印件(任职人员)
3、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任职人员)
4、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5、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6、以上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7、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8、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签证、居留许可
9、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0、体检证明
11、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
12、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任职人员)
14、相关奖励、成果证明复印件
15、项目证明文件或确认书复印件(任职人员)
16、验资报告复印件(任职人员)
17、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投资人员)
18、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证明复印件、个人完税证明复印件(投资人员)
19、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投资人员)
20、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投资人员)
21、推荐函复印件
2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复印件(任职人员)
2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任职人员)
24、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投资人员)
2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人员)
三、雄安新区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
第四十七条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公安部、外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3日国务院批准,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令第74号发布)
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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