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拆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
1、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拆迁安置协议不一致就补偿安置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通知可根据拆迁安置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决定的当事人.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也可以自收到命令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提前执行。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干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头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其他行政协议。
二、哪些纠纷不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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