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补偿金如何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二、单位在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合同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员工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二)鉴定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主要是合法性审查,如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在本鉴定机构专业范围内,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双方对鉴定材料是否存在异议,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等;
(三)通知是否受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认为能够受理案件时,会给委托机构出具书面通知,通知已受理,并告知鉴定费用,有的还会告知下一步程序的时间。如果不受理时也会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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