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哪些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包括: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程序有什么
1.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行政主体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违法轻微,当场处罚的程序。
2.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即除简易程序之外作出行政处罚必须遵循的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认定有分歧、情节复杂、后果较严重的违法行为。
3.听证程序,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由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事实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严格地说,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相并列的一种程序,而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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