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绿色规划管理渠道。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控制调节调整,程序简单。在规划审批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项目容积率指标,实现项目收支的总体平衡。
2、如果砍伐树木,绿色空间,调整道路挖掘,公共厕所和垃圾站点,和电力、电信、广播和电视波兰人和线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删除根据规划要求,补偿费用免征,项目业主单位应当重建或恢复项目根据规划需求。公厕、垃圾站拆除后,规划中没有改建、恢复要求的,仍按规定给予补偿。
3、配套商业设施用地红线内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应当构建依照谁管理,谁投资的原则,和社区外的大型配套管网由邮政部门,同时构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气体和水等。社区用电、用气、用水增加的费用只收取。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企业,不得重复发生水电分离改造费用。
国家棚户区改造的核心对策是什么?
1、优惠政策和阳光经营。妥善处理棚户区历史遗留产权问题,对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依法给予补偿。要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协调好各项住房政策,妥善安置搬迁居民。实行产权交换或者货币补偿。
2、解决复杂问题,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灵活充分的政策;
3、加强棚户区安置房建设质量管理。尽量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拆迁房屋的施工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矛盾和纠纷。
4、改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5、棚户区改造拆迁中城市低收入家庭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
6、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拆迁人员的激励政策。
7、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在其他地方无房的,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房或者享受保障房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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