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工作,如何终止劳动合同
时间:2023-05-07 16:13:27 2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发出合同终止通知,员工应依法办理相关终止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情节严重的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无效(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致使对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以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危险手段违背真实意图订立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订立的劳动合同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不符合退休条件且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辞职

在未经雇主单方面同意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涉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确认为工伤的,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主要因劳动者不称职或过错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认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按规定的工伤事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工伤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职业病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劳动合同因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无效的,第二十六条本法第二十六条(六)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职业病防治,其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一规划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工伤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总体规划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职业病

根据本文第一段,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认定的事项,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交身份认定申请,由按属地原则划分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工伤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本条例规定,在该期限内的工伤治疗等相关费用,在工人被确定为无法工作后,应由雇主承担,单位应终止与他签订的合同,并到lba.com寻找专业律师帮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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