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公司出于工作需求提出了要你换工作岗位的想法,但是你不答应,结果就因为这个原因被解雇了,是否能拿到赔偿主要是看公司给你换职务到底合不合法。
假如用人单位在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过程中,同时满足下列几个条件,那么这就是人家的合法动作,你不能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向他们索求经济补偿:
第一,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是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第二,调整过后你的薪水还是和原来的岗位差不多;
第三,换完岗位没有什么侮辱性,也没有惩罚性质;
第四,反正就是没有其他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都得遵循。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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