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破产后,其法人资格消失,但双方的买卖关系依然存在。在办证过程中,购房人是办证的真实代理人,开发商只起到一定的协助作用。因此开发商破产后,购房人仍可以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手续。购房人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应持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破产重整是好事不
不是好事。所谓破产重整,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整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通常,债权人们不得不同意经理们的重整方案。因为,一旦立刻让企业破产,实施财产清算,企业的财产可能所剩无几,而经过重整以后,企业有可能度过萧条期,产生出丰厚的利润。面对这两种选择,债权人很难不让步。破产重整,最广义的涵义包括企业倒闭和清算。清算是公司依法被宣布完全解体,资产全部变卖,进行偿债。因而会产生一种企业淘汰方式的资产重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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