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约流程完备指南:
第一步,明确试用期期间:
此期间需依据职位需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而定制,通常不应超出六个月的时限;
第二步,详细规定岗位职责与需求:
签约之前,双方须就岗位职责、任务内容以及职业要求等方面达成明确共识;
第三步,缔结试用期合约:
合约中应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各项工作任务的范畴、薪酬福利待遇、工作时长以及工作场所等事项;
第四步,明确试用期考核指标:
在达成合同时,也必须在合约中明确规定试用期内的各项考核标准以及可行的评估方式,以确保双方在此基础上对于岗位上的要求有着清晰且一致的洞察力;
第五步,妥善保存合同文档:
合同签署之后,务必妥善保管所有的合同文件,以便今后查阅或引用。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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