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厂辞职不签合同不发工资的情况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3)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
(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方面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补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双倍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能约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对新录用职工的试用期难以达成一致。直接招聘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的费用,而且容易带来就业风险
(3)员工和技术人员难以稳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雇员可以在没有一个月辞职报告的情况下离开,法律不追究他的责任。技术人员也是如此。如果用人单位不与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辞退,还要承担培训费用
(4)商业秘密难以保护。每个企业或多或少都有商业秘密。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就不能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就难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企业应该限制工人的竞争,主要是对高技能人才的竞争。如果他们不签订劳动合同,就不能通过劳动合同来限制竞争,所以很难采取其他措施
首先,工资支付要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金额支付,由劳动者本人签字
第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证明,严防用人单位制作虚假工资单、部分存折和部分现金,以减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减少经济补偿。同时,也可以体现劳动报酬的透明度。以前是以工资单的形式。凭借工资单,员工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有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使用。同时,也可作为诉讼证据
第三,不得无故扣减或拖延职工工资。延迟超过30天构成违约
工资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按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性劳动或者特定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完成劳动任务后,按照有关协议或者合同的约定立即支付工资,(二)用人单位确实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经本单位工会同意,可以暂缓支付职工工资。延期的最长期限,可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除此之外,拖欠工资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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