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
一、企业拆迁还需要交税吗
企业拆迁一般来说需要缴税,根据搬迁计划,企业将在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变更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搬迁或拆迁所得购置或新建相同或类似性质、使用或新增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处置,且企业没有固定资产置换、改良、技术改造或购买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项目报告的,应当将搬迁收入计入被拆迁的各类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总额,扣除折现值和折旧后的余额拆迁的各类固定资产的处置费用,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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