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未按照约定交付定金引起的纠纷。根据实际交付的货币确认定金数额;
2、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合约定引起的纠纷。按照定金罚则进行惩罚;
3、合同内容不能达成一致引起的纠纷。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返还原物。
一、买房能不能退定金
买房能否退定金分以下5种情况:
1、买方违约的,一般不能退定金。买方交付定金后不想在买房反悔了;买方因自己的原因无法办理贷款;买方因自己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等等,这些情况算买方违约,一般定金不退还。
2、卖方违约的,一般双倍退还定金。卖方可以开发商,也可以是二手房房主,卖方不能交付房屋的;卖方交付房屋质量不合格的等等,这些情况属于卖方违约,不仅可以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双倍退还。
3、合同无效或撤销的,可以退定金。双方违法签订合同的;卖方销售欺诈的;卖方强迫交易的等等,这些情况导致合同被宣告无效或撤销,那么可以主张退还定金,进一步还可以主张赔偿。
4、因不可抗力合同终止的,可以退定金。战争、洪水、地震、疫情等等属于不可抗力,因为这些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终止的,可以退定金。
5、合同有其他约定的,看约定。合同约定买方可以随时退房,定金全退;买方已知房屋属于缺陷,不能再主张房屋有缺陷要求退定金等等,属于特别约定,这些约定只要不违法,就可以按这些约定来履行。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在能够确定主合同标的额的前提下,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则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按照约定抵作价款,但未超过的部分仍然产生定金效力。例如,甲向乙买房,总价值1 000万元,甲交付定金的最高限额是总价款的20%,即200万元。当事人约定的定金额少于200万元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为300万元,则只有其中的200万元能够发生定金效力,超过的100万元不能发生定金效力,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或者按照约定抵作价款。同时,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的数额的,除了超过法定限额的部分,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按照变更后的定金数额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预收房屋定金构成非法集资吗
预收房屋定金不算非法集资。根据民法典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向购房方收取定金是合法的,收取定金后适用定金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1、交付定金的合同(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合同(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2021.1.1生效)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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