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工人发放。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说的月薪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东莞公司倒闭员工补偿标准
公司倒闭员工补偿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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