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三)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炒房团买房三年没交一分物业费物业公司喊亏
涨价并不是物业生存的唯一途径。作为市场化运作的物业企业,也应开源节流,整合社区资源,多元化经营,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推出个性化的收费服务,增加利润。全市商品住宅每月收费率不足85%个别住宅区甚至达不到50%去年以来,福州市有30家以上的物业企业退出市场,而今年年初以来,更有超过10家的物业公司撤出小区。“贴钱当管家,这生意没人做。”福州市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扬东对记者说。记者从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了解到,目前福州物业全行业都面临亏损危机,永安、融侨、新三泽等大型物业企业,可通过运营高档住宅、写字楼的收益,来弥补普通住宅项目的亏损,而一些诚信度低的小型物业或无资质物业,将通过压缩人员、降低服务质量来维持经营。此次福州物业公司集体喊亏,除了刚性劳动力和日常维修成本的上涨外,还有什么因素困扰着物业的正常运营?来自福州市房管局的一项统计显示,全市商品住宅每月收费率不足85%,个别住宅区甚至达不到50%。福州永安物业有限公司林常青则认为,实际上,整个行业的收费率在80%以下。在人工成本上涨前,90%的收费率才能实现盈利。以福州永安物业所接管的福州市金山一个楼盘为例,40%是温州炒房团买的,“交房三年,没交一分物业费,请律师再花几千元派人去温州讨,催回的款项,除去开支外,所剩无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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