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时间:2023-03-25 21:12:55 4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如下:

1、强制性条款是和任意性条款相对的,当事人不能够随意改变;

2、主要包括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等。

一、办理担保公司都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担保公司手续如下:

1、企业向银行等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担保;

2、银行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抵押资产、纳税情况、信用状况、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是否有担保;

3、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相关信息,明确银行可能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还款期限;

4、鉴定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程序,并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建立担保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二、临时股东大会怎样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般是公司内部情况变化,特定主体提议召开等。

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

三、变更公司章程需要多长时间?

变更公司章程具体时间无法确定,但变更公司章程需要召开股东会会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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