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的嫁妆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女方在结婚登记之前所得的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有明确表示是归双方所有,那么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女方嫁妆是女方家庭赠与女方个人所有的。但是双方还可以约定婚后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将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女方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
女方嫁妆不一定属于婚前财产,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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