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不同公司类型所需董事会设立人数的不同规定。根据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分别在3至13人和5到19人之间。
不同的公司类型,法律规定应设置的董事会人数不同:第一、如果公司类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则设立的董事会,人数应在3至13人之间。如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置董事会,仅设置一名执行董事。第二,如果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则只能设置董事会,其成员人数在5到19人之间。
有限公司能成立董事会吗?
有限公司不是必须要设立董事会的。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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