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先生入住宾馆洗澡时,因缺氧死于浴室,屈先生的妻儿认为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宾馆诉至法院,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4万余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屈先生的妻儿起诉称,年逾50旬的屈先生因工作原因入住北京某宾馆,当晚在洗澡时,因为卫生间没有自然通风设备,唯一的排气扇叶又无法有效排气,加之卫生间面积狭小,导致卫生间内水气排通不畅,屈先生因缺氧死亡。屈先生的妻儿认为,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疏于管理,住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屈先生死亡,要求旅馆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4万余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宾馆坚称没有过错。被告宾馆辩称,宾馆住宿设施完好且正常运转,屈先生当天是喝了酒后猝死,而且事发时并不是在卫生间,而是在屈先生的房间,宾馆立即拨打120,并及时报警,宾馆已经尽到相应的义务,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鉴于需要调取公安机关现场勘验笔录核实屈先生的死因,本案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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