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次工伤鉴定单位是哪个?
二次工伤鉴定,是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二、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二次工伤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
三、二次工伤鉴定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省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附件处下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如果在二次工伤鉴定之后,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仍然不满的,不能再申请鉴定。二次鉴定结果是最终结论,当事人除了不能申请重新鉴定外,也不能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果需要进行二次工伤鉴定,应准备好充足的材料,如工伤鉴定申请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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