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二、《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
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南京照相加21块钱拍结婚照片4张)
领证地点
(男女双方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玄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街口估衣廊38号84701931
白下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苜蓿园大街112号84855384
秦淮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乔虹苑80号52611171
建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汉中门北圩路19号86666255
鼓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街口管家桥24号84702913
下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四平路65号58591860
栖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栖霞大道9号85316318-8318
雨花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宁南小区紫荆花路20号52423985
浦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文德东路7号58182883
六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龙津南路141号57130540
大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华西路89号57044849
江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东山街道金箔路280号52195506
溧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小东门桥57218913
高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淳溪镇北漪路29号57311247
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00--4:30
备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涉外、涉港澳台、华侨及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由省民政厅婚姻登记中心办理。
江苏省民政厅婚姻登记中心地址、电话如下: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82号
电话:025-84510099
(登记处的地址可能会搬迁各位GGMM去之前请打电话确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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