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办理结婚登记收不收费
不收费
二、南京办理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自愿结婚,并亲自到场登记。
三、南京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大两寸两人同框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南京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第四条第一款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全文4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