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根据工伤职工受伤前的工资标准确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限根据员工受伤的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假日补贴、午餐补贴等。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2020
工伤期间,受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由受伤职工所在单位按月正常支付。法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等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按照职工做出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标准确定职工的伤残待遇标准,这里工资是指职工在受伤之前所收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如果没有,则按上一年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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