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退伍军人离婚并没有作出特别规定,因此适用于一般的离婚规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查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存在争议,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军人离婚条件是什么军人离婚怎么办
配偶为地方人员,军人要求离婚的,由军队政治机关领导根据情况进行调解;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签发离婚证明;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离婚的,可以与对方所在单位或者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调解。调解无效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军人的离婚程序比较复杂。现役军人离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事纪律,不得违反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离婚申请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与婚姻申请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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