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方面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时间:2023-07-01 14:33:39 43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金包括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的费用、住院伙食的补助费用、住宿费用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所支出的住宿费用、交通费用、误工损失等一些合理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护理费的赔偿,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4、交通费、住宿费的赔偿,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侯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5、营养费的赔偿,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的赔偿,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7、丧葬费的赔偿,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8、死亡赔偿金,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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