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存在供水、供电相关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的,若业主因欠缴相关费用,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业主仍不缴纳上述费用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根据相关委托单位的要求,对欠费业主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水、停电等。
若不存在物业代收相关费用的情况,则业主仅与供水、供电相关单位形成供水、供电合同关系。而物业则仅能依据其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享受物业服务的相关权利、义务。这两个合同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即使业主欠缴水电费,物业也无权采取单方面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此时物业服务公司采取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受损业主可以追究物业服务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一、物业公司停水停电怎么处理
1、物业公司只是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并不是水、电的供应方。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之间的供水、供电系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当业主出现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才有权停止供水、供电。
2、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而供水供电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直接停水停电的话,物业公司是有错的,因为作为物业公司是要以维护小区和谐为原则,可以通过业委会、居委会协助做欠费业主的思想工作,达到追缴物业费的目的。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
3、作为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等去反映。如果实在处理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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