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合同可诉请法院撤销,即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据此定义,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一方是否利用其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主观上的要件);
2、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明显不公平(客观要件)。
显失公平的协议签了有法律效力吗
1、显失公平的协议签了没有法律效力。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订立的协议无效,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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