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登记时提供各人所占份额的书面约定,这个约定要签于买卖合同中,也可以在房屋登记时另外书面约定。这个约定一定要申请房屋登记的相关共有人签字确认。房屋登记后,登记机构会在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上注明各自所占份额。
一、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按份共有的房屋根据共有人的要求,共有四种分割方式,如直接分割房屋、房屋作价补偿、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和房屋变价分割。
1.直接分割房屋
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
2.房屋作价补偿
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3.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
一是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屋结构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分配,对部分所有权份额作价补偿。
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4.房屋变价分割
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可把房屋出售,卖得的价款由按份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二、共有物分割的法律规定
1.对共有物的管理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条的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对共有物的处分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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