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区分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
区分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方式如下;
1.定义不同:按份责任是,责任人按照事先定好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连带责任就是,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
2.责任比例不同:按份责任是按照已经定好的比例来承担,连带责任是可以要求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
3.承担者不同:按份责任是分别仅按各自份额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连带责任债务人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连带责任债务人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是三年,债权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对连带债务人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连带责任承担的原则具体是什么
1.连带责任法定原则,如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2.连带责任约定原则,即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约定而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
3.连带过错原则,即根据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连带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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