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分居两年的证据:
1、双方订立的书面分居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分居约定的材料;
2、异地居住证、租赁合同;
3、邻居、亲属等人员的证人证言;
4、其他证据。
一、分居两年,法院是否一定会判离婚
分居两年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虽然道理是如此,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并非分居满两年就一定会获得离婚判决。
其中还有需要法官需要考虑的因素。也就是说,即便分居已满两年,也仍然可能被法官判决不准离婚。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
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在一方起诉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法律上的分居。
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来证明。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目前绝大多数的市民只有一个住所,即使夫妻感情不和,通常也只能谁也不搭理谁,各管各儿的事,睡觉时,也是各回各的房间睡,对于这种情况;
开庭时,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很难认定为分居。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以上几种就是几种常见的证据类型,但并不仅限于这几种。
因为分居为夫妻之间的私事,外部的证据的证明力十分有限。因此即使有上述证据,法院也未必一定会采纳。在实务中应尽量提供两种或以上的组合证据,以增强主张事实的可信度。
二、怎么证明夫妻分居
夫妻双方想要证明分居的话,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能证明双方分居事实的来往书信或电子邮箱;夫妻任何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夫妻某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还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朋友,或亲戚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依此来判断夫妻分居的事实。
三、分居三年没有证据怎么办
离婚分居证据有哪些1、分居期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补偿抚养费难支持。分居期间,夫妻双方自然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分居期间,若一方单方面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补偿已支付的抚养费,法院往往难以支持。因为一方抚养孩子的费用,本身也是夫妻共同财产。2、证明分居事实需要书面证据。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提醒一点,在单方面做出分居决定时,应留有心计,注意做好分居事实的证据保全工作。3、分居期间的财产仍为共同财产。在英美等有分居法律制度的国家,分居期间,夫妻有权利互不履行权利义务,包括性生活的义务,财产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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