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债权清偿顺位第一的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一、公司拖欠工资倒闭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倒闭造成拖欠工资的,工资是属于优先偿还的债权之一,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会清偿拖欠的工资。相关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首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其次,破产企业清偿顺序如下: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2、担保债权;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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