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伍地军官转业安置是怎样的
国家军转安置的指导性文件《暂行办法》对转业干部的安置地是这么规定的:
(1)转业干部一般由原藉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第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第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第四,配偶取得其他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配偶为独生子女的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休安置地安置。
(4)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一,自主择业的;第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第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第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5)夫妻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6)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转业干部,经接受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二、征兵的最新消息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新年度征兵准备工作,要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征兵组织建设、法规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新年度征兵任务,并明确全国征兵网于1月10日正式开通,全面展开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等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征兵办公室4月1日起开始集中办公。要逐级组织业务培训和考核验收,未参加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安排上岗。全国征兵网开通后,各地要及时发布兵役登记通告,明确兵役登记时间、对象、方法等事项。6月30日前,完成兵役登记任务,往年已登记的要逐一核验,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对象,按照不少于上年度征集任务数的3倍择优确定预征对象。
《通知》指出,各级要把“五率”(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择优率、退兵率)作为提升征兵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制定完善本级量化考评实施细则,逐步构建上下结合、衔接配套、便于操作的征兵绩效考评体系。要加强“五率”实时动态监控,对征兵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双向通报排序,对“五率”指标偏低、基础薄弱、矛盾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搞好督导检查,限期整改。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大学生报名应征、体检政考、审批定兵、分配去向“四优先”政策,及早部署展开大学生预征工作,确保在大学生离校前完成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预定兵工作。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入伍,确保大学生征集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
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介绍,下一步,各级兵役机关会同军队和地方宣传部门将深入开展征兵宣传,逐级制定下发年度征兵宣传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征兵宣传教育进高校”活动,组织“省市领导话征兵”活动,努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征兵宣传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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