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让所有权的一方是出卖人或者出卖人,通过支付价款取得所有权的一方是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符合双方当事人的资格,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就被认为是有效的。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法律行为,经公证后才能生效,否则无效。未经公证即可生效的法律行为,经公证后具有较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意味着公证赋予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经过公证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但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较强的证据力,一般由法院直接采纳。二是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所需提供的材料应提交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代理人应当提供授权证明。委托人不在当地的,委托书应当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申请人在国外居住的,应当提供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在华亲属或者律师代理,并提供信函。(2)房产证。(三)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售房申请表和房价评估表。(4)房屋买卖合同草案。
(5)房地产属于出卖人与他人共有的,应当提供其他房地产所有人同意出售房屋或者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6)单位买卖房屋,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7)公证人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第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审查什么?
公证员接受公证后,应当审查:
(1)所售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包括所售房屋基础上的附着物(如树木等)。
(2)所售房屋是否为出租房屋。属于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应当先询问承租人是否购买。
(3)出售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的房屋或与他人共有的房屋。如果是共有房屋,除经共有人同意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如果是有关部门、组织、企事业单位购买的私人住房,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5)买卖双方是否愿意出售房屋。(6)如果房屋出卖人只是房屋所有人的继承人,应当先办理房屋继承,取得法定继承权后,方可出售房屋。(7)所售房屋是否已作抵押或查封。(8)所售房屋是否属于城市规划拆迁征收范围。(9)房价是否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关于房屋买卖价格的规定,是否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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