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害赔偿调解结果可以改吗
可以,调解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因而任何一方不服或者不执行的,都可以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解决,可以进行更改。
二、损害赔偿调解结果没签字有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为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纠纷,在案件审理前,或在法庭辩论结束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未签收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三、胎儿是否也能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胎儿是否也能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涉及到胎儿是否有民事权利能力的问题,而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取得。但如果损害胎儿继承权、接受赠与权等权利,造成损失的,胎儿有权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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