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判定:父母健在或者未丧失监护能力的,一直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人,所以即使是离婚,父母也都享有子女监护权。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几率大吗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
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
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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