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如果发现开发商侵占小区的共用面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的方式维权,如果业主无法召开业主大会,可以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对于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违反以上规定的,都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去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投诉或者采取诉讼手段进行维权。
一、小区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合法吗
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合法的。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约定用来出售或者出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业主委员会自行解散的条件
1.申请召开业主委员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
2.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工作做投票的评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的业主同意,就可解散当前的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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