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领取正式的居住证是无需支付费用的,并且办理过程中会对应提供相关服务。办理居住证时,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及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办理。未满16周岁且已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代为办理的,需提交申领人及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按照官方规定,申请领取正式的居住证是无需支付费用的,并且办理过程中会对应提供相关服务。办理居住证时,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及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办理。未满16周岁且已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代为办理的,需提交申领人及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的规定》,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作为身份证明;
2. 户口簿: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3. 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购房合同: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与他人或者他人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的租赁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购房合同;
4. 就业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者他人的就业证明;
5. 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者他人就读学校的住宿证明;
6. 近三个年度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的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近三个年度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的证明;
7. 近三个年度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万元的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近三个年度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万元的证明;
8. 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上八项材料。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这些材料,公安机关可能会拒绝办理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材料。
申请领取正式的居住证是无需支付费用的,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及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办理。对于未满16周岁且已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代办需提交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就业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近三个年度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的证明、近三个年度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万元的证明,以及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若申请人无法提供这些材料,公安机关可能会拒绝办理或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材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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