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费算敲诈诈骗吗?
时间:2023-06-29 08:25:14 1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分手费不算敲诈,因为分手费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自愿就分手费达成一致协议,给付分手费的一方自愿给付的,是不违法的,不算是敲诈,除非是另一方以骗取分手费为目的,敲诈他人的,才是敲诈。

一、男女分手协议的内容

男女分手协议书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在未婚的情况下约定的分手协议或者分手费协议都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分手后一方以分手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男女双方为摆脱同居关系签署的分手协议仍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及解决双方纠纷的功能型。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不侵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敲诈勒索属于故意犯罪吗

对于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必须是故意。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敲诈勒索的4个条件都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3、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上述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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