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动合同薪酬没写,是不合法的。劳动法必备条款中包含劳动报酬。
一、劳动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公民个人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通常,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的行为能力的。(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要求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必备条款,所载法定和约定条款都须符合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终止条件等均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例如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果用人单位与未成年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从事上述工作,劳动合同则是无效的。(三)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即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合同需要按国家规定鉴证或按当事人约定需公证的,必须将合同文本送交法定劳动合同鉴证机构或公证机构进行鉴证或公证劳动合同才依法生效。(四)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采取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二、公司效益不好降薪违法吗
公司效益不好降薪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举报。公司效益不好降薪是不合法的:
1、公司若要降薪,需要跟劳动者协商一致;
2、若公司未跟自己商量,私自降低自己工资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与自己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如没有与自己协商,是违法的;
3、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恢复原工资待遇;
4、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私自降低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劳动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公司效益降薪方式有:
1、短期措施,工资冻结、延缓提薪、暂停生活补贴等;
2、长期措施,解雇一些高级管理人员提前退休;缩短假期,延长工作时间,降低福利标准或者减少福利项目;控制企业非经营性支出;调整奖金计划,将薪酬结构更多地与刺激性奖励联系起来,而不是与固定工资联系在一起。无故降薪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
三、法人变更劳动合同书需要变更吗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变更。如要变更,需要取得劳动者的同意。企业更换法人代表,不需要买断工人工龄,重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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