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第三人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而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该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第三人的原因而构成意外事故致使一方当事人违约,且第三人无力赔偿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但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由第三人直接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应当直接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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