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5-02 19:20:42 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地产开发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为了加快房地产融资,尽快收回开发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滚动开发,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交易形式。但是,商品房预售存在很大的风险和投机,容易损害购房者的合法利益。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建设部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也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包括:

(1)房地产开发商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为了防止房地产开发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确保购房者购房后能够获得所购房屋的全部产权。(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其建设项目可能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3)从提供预售的商品房来看,房地产开发商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经确定。这一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要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最终竣工,以免影响预售商品房购房者按合同购房的施工进度,同时也防止房地产开发商在土地上炒作牟取暴利。(4)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次调控也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向房地产开发商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资格进行审查。(5)为保障预售商品房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开发商还应与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生长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预售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应当持有关证件到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6)对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房地产开发商,国家将予以处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责令停止预售,责令办理手续,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处罚款。(7)商品房预售所得用于相关项目建设。(8)商品房预售中,商品房预售人转让其购买的未完成预售商品房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全文9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房地产开发 最新知识
针对开发商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开发商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