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自愿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在诉讼离婚情形下,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分居多久婚姻解除
不管分居时间多长,都不能导致自动离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法律规定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包括四种:
第一种,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里强调的是同居,而不是偶然发生两性关系。
第二种,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种,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种情况需要强调是屡教不改,而非偶然行为。
第四种,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里的分居要明确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两地分居。
但是如果一方第一次起诉时证明不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一方坚持不离婚的,法官一般也不会支持另一方的离婚请求,因此坚持离婚的一方需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得到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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