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一、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后果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法律后果是?
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法律后果:
1、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因解除或终止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3、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仍然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三、解除合同的后果都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后果,一般来说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的扑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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