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26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华率领的省人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赴双鸭山、伊春两市,重点对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2006年《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以来,妇女政治权利、劳动权益以及财产权益的保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双鸭山、伊春两市对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省实施办法情况的汇报,实地考察集贤县福利镇五四村及福胜村、双鸭山电业局、双鸭山人民医院、伊春西林钢铁公司妇女相关权益的保障情况,召开了有人大代表、女职工代表、企事业负责人、县区代表和相关工作部门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检查组指出,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省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妇女的社会地位有了很大提高,生存发展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其各项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但在法律法规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妇女参政比例较男性偏低;妇女就业和退休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等。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办法在消除对妇女某些方面的歧视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检查组认为,应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发展妇女事业,维护妇女权益,消除歧视妇女现象,依法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积极为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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