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例如,图示中,男女双方结为夫妻且只有1个小孩子。第一种情况,如果女方去世,则其个人房产的直接继承人就为女方的爸爸妈妈、男方以及孩子,4人平均分配,同样适用于男方;第二种情况,如果男女双方均去世,则其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的爸妈及孩子等5人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注:这里如若继承人中有人在继承发生时已不在世,则按照剩余的法定继承人口数来平均分配房产。)
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那么,如果想要自己的房产完全由其独生子女继承该怎么做呢?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一般有遗嘱的按照遗嘱中的规定来实施,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及时立下遗嘱,就能够改变法定继承,解决财产由谁继承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中国人固有的观念,认为生前就把死后的事情交代好不吉利,对于立遗嘱一直是比较忌讳;另一方面,市民对于立遗嘱的概念并不清晰,多数人认为没有立遗嘱的必要。对于遗嘱继承,存在着以下误区:
1、有钱人家才有必要立遗嘱?
家住某小区的戴大爷:我没有什么财产,之前大部分的存款都资助儿子买了房,现在和唯一的儿子住在一起,老家有套老房子,自己每个月的退休工资也不高。会因遗嘱发生纠纷的,大部分是子女多的富人,普通人没有立遗嘱的必要。
其实,订立遗嘱与财产的多少没有关系,而与财产的分配有关。即便是很少的财产,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决定谁继承得多一些,谁继承得少一些,这样可以减少事后的纷争。订立遗嘱的过程也是价值取向的过程,财产所有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教育子孙后代,怎么样才能得到遗产。
事先订立遗嘱,财产所有人可以决定谁应该得到更多的照顾,否则就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平均进行分配。
2、上了年纪的人才立遗嘱
谈到遗嘱,就会让人联想到可怕的死亡,在人们的印象中,只有垂暮的老年人才立遗嘱。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现在人们的生活压力大,各种意外也非常多,比如猝死、车祸去世、突发疾病死亡……等,危险无处不在,人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谁先到。
某企业高管的丁先生,年轻有为,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目睹了周边的朋友因意外身亡,由于没有立遗嘱,亲属为争遗产吵得不可开交,有的还闹上了法庭的事件后,丁先生也在某律师的帮助下,立好了遗嘱,防患于未然。
所以,如果想要自己的房产完全归独生子女继承或者想要让自己房产的大部分给多个孩子中的某一个,就得要事先立好遗嘱。当然,如果子女不孝顺,老人想要把自己的房产给照顾自己最多的那个人,也是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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