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等。
一、可小孩出生证明丢失了怎么补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孩子出生证明补办,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需要的材料:(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其具体补办程序请参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二、出生证明超过六个月还能办吗
根据新版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因特殊原因出生后6个月以上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申请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经确认新生儿在该院出生,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但要提供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或相应的病历资料复印件,以及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还必须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亲子关系声明》。以上资料不全的,应由新生儿父母提交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孩子出生不久丢了怎么补办?
补办出生证明,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孩子出生信息、父母信息、丢失原因等。提交原签发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父母身份证、户籍登记机关的户籍证明、现住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登报声明原件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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