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一种特有的物权种类,具有社会福利性。在取得和流转方面,它有着与其他物权不同的特殊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一种特有的物权种类。在取得和流转方面,它有着与其他物权不同的特殊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
宅基地房屋赠与有哪般限制?
宅基地房屋赠与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宅基地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赠与人在赠与时需要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订立书面赠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受赠人违反赠与合同约定的使用土地或者建筑物的权利,赠与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需要在一年内行使,逾期则消灭。
总的来说,宅基地房屋赠与在依法办理手续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如果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赠与人的撤销权可能会受到限制。因此,在办理此类业务时,建议赠与人和受赠人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尽量遵循合同约定。
宅基地房屋赠与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依法办理手续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赠与人的撤销权可能会受到限制,建议赠与人和受赠人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尽量遵循合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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