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履行的风险时时;
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合同的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
(一)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按其行使效力强弱不同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三)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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