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合同签署后是否存在违约的风险
签订购房合同后,一方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怎么协商购房合同的解除条件
买方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包括:
1.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的;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的;
3.一房二卖的;
4.房屋不符合要求的;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
6.合同中对购房人退房有明确约定的;
7.双方协商一致等。
三、购房合同是否适用于抵押贷款
购房合同不可以抵押贷款。法律规定,购房合同只是双方之间关于房屋买卖的合同,并不具有权属性,因此不能作抵押贷款。但产权证书,如房产证等可以抵押贷款,房产证具有权属性与财产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n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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