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以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出借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
以下情形之一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出借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民间借贷中哪些情况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在民间借贷中,合同无效的情况可能包括以下几种:
1. 欺诈行为:如果借款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使得出借人受骗,那么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合同就可能被视为无效。
2. 恶意串通: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例如共同策划或者共同实施欺诈行为等,那么合同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3. 违反公序良俗:如果借款人所借的款项与出借人的家庭或者经营范围无关,并且违反了公序良俗,那么合同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4. 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所借的款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合同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5. 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合同是在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签署的,那么合同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以上情况可能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因此,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和借款人应当谨慎对待上述情况,避免引发法律纠纷。
以上情形之一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其中包括欺诈行为、恶意串通、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规定和超过诉讼时效等情况。因此,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和借款人应当谨慎对待上述情况,避免引发法律纠纷。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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